党建动态

首页 / 党建之窗 / 党建动态

镇海中学党委关于评选 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规定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促进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教育教学及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一、推荐的条件 

  先进党支部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团结师生员工,在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到位,党费收缴足额、及时。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团结,整体模范作用好。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富有战斗力,在党员、干部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考勤严格;各种会议有记录;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有阶段性工作计划,并努力落实。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主动做好思想工作,并富有成效。
  5、所在支部的党员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作用。
  6、党支部委员职责明确,团结一致,相互支持,积极配合。

  优秀党员;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新党章,有坚定的信念和信心,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团结同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好。
  3、有较强的党性观念,认真执行组织决议,服从组织分配,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工作勤奋、廉洁务实,开拓创新,成绩显著。关心集体,关心群众,主动做思想政治工作,自身形象好,群众威信高。

  二、评选的办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党支部把关、校党委审批。
  2、评选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均要写出先进事迹材料报校党委备案。
  3、评选的先进党支部一般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15%、优秀共产党员数为全体党员的15%左右。
  4、评比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十二月份,在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

  三、表彰
  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由校党委行文公布,并在大会上表彰,发予奖状、证书等,以资鼓励。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