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作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社会注意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上级党组织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管理学校中层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励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并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党支部工作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半年上一次党课。
  (2)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定期召开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
  (3)联系群众制度。为密切党群关系,党支部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可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
  (4)党员汇报制度。要求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6)党日制度。党日就是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7)创先争优制度。在党内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党支部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党员的竞争意识,激励创新精神,使党员比有对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
  (8)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来决定。同时,党支部还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9)“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两公开”是指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一监督”是指加强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的批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