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评价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准确把握和分析评价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不断深入,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校工作,按照“四大发展战略”的要求,认真总结、准确评价、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坚持不断提高、深入发展和勇于创新的理念,进一步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评价的组织领导、依据和原则
  组织领导: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校党风廉政建设评审小组,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考核和指导工作。
  评价依据: 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政务公开等一系列条例、准则和规定,以及我校制定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等。
  评价原则:五大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性、定量、定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上级检查考核与学校教职工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党风廉政建设与师德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
  三、评价内容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是否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委员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
  2、工作计划任务落实情况。是否有目标、有计划、有分工、有责任,并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3、领导干部廉洁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是否严于律己,有无违法违纪行为,重大事项报告制是否落实,是否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学校校务公开情况。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职务评聘、招生收费、学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等重大事项是否按规定公开。
  四、评价时间、程序和方法
  (一)评价时间:学校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列入年终民主评议内容,不单独进行)。
  (二)评价程序和方法:
  1、召开教职工大会听取学校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汇报。
  2、校党委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3、召开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离退休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
  4、问卷测评(学校在职人数的5%-30%)。
  5、考评组集中评议。归纳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要特点、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6、评审小组统计汇总评价结果,独立评出等级(分优、良、中、差四等),并 向局党委报告。